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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毕业离校工作实施方案
2017-04-28 09:30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为做好2017届毕业离校工作,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愉快、安全、平稳、有序离校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
一、毕业离校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戴光驰 陈方晔

副组长:李全 齐建模 谢彤 王孝斌 李红艳 余建平 王树荣

成员:西区管理部、党委办公室、思想政治教育处、校长办公室、计划财务处、教务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学生工作处、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、图书馆、团委、后勤中心、信息中心、成培中心、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。


二、毕业教育与事务服务工作

(一) 毕业教育工作

1.各处室、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“6+1”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工作:防溺水事故、学生欺凌和暴力、校园饮食卫生安全、校车安全、危险化学品安全、“校园贷”问题专项治理和心理健康专项教育。

2.党委办公室、思想政治教育处、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和维稳工作;党委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党员座谈会。

3.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学生工作处、保卫处做好毕业离校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各二级学院及时掌握特殊学生群体的基本情况、思想动态等。

4.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做好优秀毕业生认定、表彰及2017年大学生义务兵、毕业直招士官征召等工作。

5.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做好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、信息服务及创业咨询服务等工作。

6.学生资助办公室、各二级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、诚信教育及跟踪服务工作,组织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培训和确认工作。

7.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各二级学院做好重点学生危机干预和跟踪关怀工作。

8.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干部座谈会、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、特殊学生座谈会、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等活动,做好文明离校和法制安全等教育,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评议工作。

(二) 毕业事务服务工作(启动时间:4月26日)

1.党委办公室、校团委做好毕业生党、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,组织毕业生捐物活动。

2.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报和派遣工作。

3.计划财务处做好毕业生学费收取工作。

4.保卫处做好毕业生户口状态确认、迁移及校园安保工作。

5.图书馆做好毕业生图书归还工作。

6.校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学籍资料移交档案室工作;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整理完善毕业生档案材料,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准备工作。

7.后勤中心做好毕业生食品卫生保障、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、校园一卡通退费等工作;成培中心做好毕业生返校答辩、领证期间住宿保障工作。

8.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毕业典礼工作(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毕业典礼由学生工作处和航海学院共同完成)。

9. 信息中心做好毕业离校系统网络保障工作。


三、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核

1.学生工作处会同各二级学院完成2017届学生数字化校园学工管理系统注册清理、标注工作(4月28日前完成);各二级学院通知应届毕业生办理网上离校手续,填报户口、档案、就业去向等(5月3日至6月30日)。

2.教务处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业成绩结果认定(5月18日至6月15日),各二级学院同时完成学生操行成绩认定。

3.各二级学院统计2012、2013级肄业生数据,填写《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》,往届肄业生与应届生同步进行毕业注册。

4. 2017届毕业资格审核及预毕业生告知。

(1)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图书馆、各二级学院对毕业事项进行毕业资格审核,于6月15日完成。

(2)学生工作处通过个人门户进行2017届预毕业生告知(5月22日—6月16日)。

(3)学生工作处6月16日前(特殊情况6月30日前)完成毕业生学历证书制证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即时注册工作。


四、毕业证、报到证发放

1.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学业证书的发放。时间: 6月20日前。

2.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报到证的发放。时间: 6月20日前。
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学校督导室全程跟踪监督,并根据部门职责执行首问负责制。

2.各部门在离校工作中要强化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
3.各部门要公布咨询答疑电话,做到有问必答,不得推诿,并做好信息及时反馈与情况通报工作。


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
2017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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